——节选自《论有关岳飞评价的争议》之三,作者:刘惠恕,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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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岳飞词作《满江红》真伪之争而言,有关岳飞手书诸葛亮《前后出师表》(以下简称岳飞手书二表)真伪之争问题产生得更早,可以一直上溯至清代。
有关岳飞现今传世书法,多见于碑帖,尚无公认的黑迹。而在岳飞传世碑贴中,又以其手书的《唐李华<吊古战场>文》、《诸葛亮<前、后出师表>》以及“还我山河”横幅流传最广。鉴于岳飞手书的《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其后有宋文天祥的《拜跋》以及晚清重臣彭玉麟与自德馨的拜跋,彭玉麟又在拜跋中将岳飞这一手迹的问世交代得清清楚楚,即:“光绪八年壬午,玉麟巡阅江海道,出南通州,李直牧春棠藏有忠武王所书吊古战场黑迹,……岁巡事毕,养疴西湖退省庵,偶出示客,程大令钟瑞、丁大令丙请摹刻于杭州众安桥忠武王庙中,盖其地即宋大理狱旧址也,属玉麟识其缘起。……旧有文信国(文天祥)跋语,亦并刻之。”[36]因此,未见析疑文章。后世析疑岳飞手迹为伪书者,集中于岳飞手书二表以及“还我山河”横幅。
关于岳飞“还我山河”横幅之产生,最先指其伪者有张政烺(1912—2005),张氏指出:“还我河山”四字实出民国八年(公元1919)童世亨《中国形势一览图》增修十四版。[37]朱瑞熙在《岳飞研究一百年(1901—2000)》文中,对此横幅的产生述之甚详,要点为:“九·一八”事变(1931年)之后,为呼吁民众抗日,江苏嘉定(今上海)文字学家周承忠在岳飞手书李华《吊古战场文》碑拓中,从“河水荥带,群山纠纷”句中取“河”、“山”两字,从“秦没而还,多事之夷”句中取“还”字,从“奇中有异于仁义”句中取“义”字繁体下截之“我”字,组成“还我河山”四字横幅,另加上岳飞的落款和图章,而合组成岳飞手书的“还我河山”横幅。嘉定人童世亨(地理学家)则将之刊登于新出地图册《中国形势一览图》的扉面上。而当时《东方杂志》主编金兆梓见后,又立即将其在杂志上刊出。这样,“还我河山”横幅便作为岳飞的真迹,与《满江红》词一起迅速传遍全国。[38]
鉴于“还我河山”四字非宋人的行文口气,从横幅产生的过程来看,又非岳飞亲笔,因此不能称之为真迹。但是其字却是从岳飞真迹中辑出,而非伪字,此外它确实又是岳飞真实思想的体现,并且在国难深重的历史时刻,起过鼓舞民众抗日斗志的积极历史作用,因此决不能与一般伪书等同对待。
关于岳飞手书《诸葛亮<前、后出师表>》,最初疑其为伪作的是清人欧阳辅,指其为明成化年间士人白麟的伪托。[39]但从历史角度来看,这一说法不能成立。
首先是岳飞手书《诸葛亮<前、后出师表>》的产生过程及历史传承过程线索清晰。关于这一手书的产生,岳飞在书后跋语中交代得清清楚楚:“绍兴戊午(1138年)秋八月望前,过南阳,谒武侯祠,遇雨,遂宿于祠内。更深秉烛,细观壁间昔贤所赞先生文词、诗赋及祠前石刻二表,不觉泪下如雨。是夜,竟不成眠,坐以待旦。道士献茶毕,出纸索字,挥涕走笔,不计工拙,稍舒胸中抑郁耳。岳飞并识。”[40]
此外,关于岳飞手书二表的刻碑过程,亦有明确的碑文记载,即: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壬申既望,武昌王家壁为二表在河南汤阴岳飞庙待刻碑石著跋文谓:两大贤(指诸葛亮、岳飞)之精神,结聚此二卷中,千载如见其人也。卷首有明太祖分题“纯正不曲,书如其人”八字。遒劲苍坚。清人袁保恒(袁世凯父)在岳飞手书二表摹勒竣工之后,于光绪六年(1880年)乙亥正月又补书跋文,谈及岳飞手书二表墨迹的收藏过程,大意谓:道光咸丰年间,袁氏曾五过汤阴,瞻拜岳飞遗像,最后一次过汤阴时得见岳飞手书出师表墨迹,疑为伪作,但因上有诸前辈题跋,不敢妄非。后得岳飞石刻二表真迹,与汤阴所见手迹迥殊,“英风浩气,轶群绝伦,非忠武天人不能为”,但仍以未见岳飞原碑墨迹为憾。后袁氏迁任关中,听旧仆说在毫州以六十缗得岳王墨宝,与袁收藏拓本相同,袁氏不信。后河北崔季芬将军来访,袁与崔谈及此事,崔云:岳王墨宝流传有绪,曾亲见,原为宋氏三代祖传,后为铜山杨氏所得,曾刻石拓本,但多不示人。咸丰初,杨家缺钱,以重金典于毫州当铺,当铺迁移时,要求杨家赎回,杨家力不能赎,岳王墨宝因此被商家买去,距今已有二十年,战乱以来,不知去向,袁家旧仆得之毫州的岳王墨宝,必是杨家所失之真迹,要求袁不计成本以赎取。袁遂与崔同赴毫州,以重金从旧仆家赎取岳飞手书二表墨迹,打开观看,“数百年如新,令人不敢逼视,其挥洒纵横,又如快马入阵,后人岂能伪造。”但可惜的是,袁氏在重新装裱二表时,只留下卷首明太祖手题八字,而遗弃了黄公望、刘青田的跋语,理由是:“卷尾黄子之、刘青田诸跋不知为何人易以奴书充之,重加一装潢、撤去后跋。”此后,奉祀生岳永昌于同治庚午年(1870年)从袁保恒处借得墨宝刻勒一份置庙中供奉,欲重刻勒石却无财力。汤阴知县杨钦琦于戊寅二月(光绪四年,1878年)欲再勒石,因遇灾,仍无财力。后得吴江绅士熊明经赠金二千两赈灾,灾后又赠白金二百两,助杨刻碑。杨随召工匠刻石,历时两年,终于成碑,时为光绪六年(1880年)的秋天(“始于乙卯之夏,竣于庚辰之秋”)。[41]
上述清人袁保恒碑述岳飞手书二表的成碑过程大致为:岳飞手书二表真迹原为宋家三代祖传,后落于铜山杨氏手中,杨氏家衰,将其典于毫州当铺,咸丰年间被袁保恒旧仆得到,袁保恒、崔季芬又从袁家旧仆手中赎取。同治年间岳永昌从袁保恒处借得,欲在汤阴岳庙刻石未成,但留有王家壁所写的跋文。光绪六年(1880年),汤阴知县杨钦琦在绅士熊明经的帮助下,终于刻碑成功,墨迹持有者袁保恒并撰跋文说明成碑的经过。
由上述碑记岳飞手书二表的成碑过程可见:截至道光、咸丰年间,岳飞墨迹仿本尚在社会上流传,并且被袁保恒第五次去汤阴时所目睹。当时真迹保存于铜山杨氏手中,并有真迹碑刻及拓本传世,但多不示人,崔季芬曾目睹。岳飞手书二表真迹辗转流入袁保恒之手,又经杨钦琦碑刻,最终公之于世。因此,岳飞手书二表的问世,完全是传承有绪,可令人置信的。
其次,有关白麟“伪托”岳飞手书二表的说法,如果能够成立,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只能说是白氏曾临摹过岳飞真迹,而不能说是凭空伪造。也就是说白麟仿本亦有不失真之处,这一仿本也就是袁保恒第五次到汤阴时所看到的墨迹。因为众所周知,王羲之的《兰亭序》真本被唐太宗带入了墓中,但仍不能说当今传世的《兰亭序》是伪本。以下有关白麟的资料亦可以证明这一点。
白麟,《明史》无传,亦无书法作品传世。从古文献中一些散乱的记载来看,当属明成化(1465年)至弘治(1505年)年间的士人,生活贫困,字写得不错,曾临摹过苏东坡的《醉翁亭记》手迹出售谋利,此事见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记:
“惟苏轼所书《醉翁亭记》,《因树屋书影》以为出中州士人白麟之手,高拱误为真迹,勒之於石,体仁亦称人疑其赝,或指为锺生所摹,而谓定州有轼草书中山松醪赋残碑,笔与此同。轼一书每为一体,忽作颠张醉素,何可谓其必无?殆以乡曲之私,回护其词耶。”[42]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指此事见《因树屋书影》所记。而相同说法尚见于清刘体仁所撰之《七颂堂识小录》卷一。[43]而查《因树屋书影》,该书为明末清初人周亮工(1612—1672)于狱中所著手记,有关记载为:
“吴中陈徵君曰:东坡草书《醉翁亭记》,学怀素。旧有石搨,今始疑其伪。后见《濯缨亭笔记》,言绍兴方氏藏此真迹,为士人白麟摹写,赝本甚众,往往得厚值。今予乡鄢陵石搨在刘氏者,后有新郑高相国跋,定是白麟临本。”[44]
周氏又言《醉翁亭记》“白麟摹写”说出自《濯缨亭笔记》。而查《濯缨亭笔记》,其原文为:
“苏长公书《醉翁亭记》真迹,在绍兴小儿医方氏家,后为士人白麟摹写赝本以售于人,见者不能辨,往往厚值市之。或以一本献工部侍郎王佑,佑奇之,自云家藏旧物,以夸视翰林诸老。方共唶唶叹赏。学士王英最后至,熟视之,曰:‘艺至此,自出其名可矣,何必假(借)人哉!’众愕然,问其说。英曰:‘宋纸于明处望之,无帘痕。此纸有帘痕,知其非宋物也。’众方叹服其博识。”[45]
《濯缨亭笔记》作者为明人戴冠(1442—1512),其主要活动时期在成化、弘治、正德三朝,当时人记当时事,其说或有所本。但清人引证这一条材料时,却持存疑、备异的态度,指出:“轼一书每为一体,忽作颠张醉素,何可谓其必无?”[46]并不认为戴说绝对确证。由此所能得出的结论是:清欧阳辅指岳飞手书二表为白麟“伪托”说如能成立,至多也只是说白麟曾临摹过岳正手书二表真迹出售以谋利,却并不能证明岳飞手书二表为伪书。而白氏的临摹本也即清袁保恒咸丰年间在汤阴所目睹过的本子,但这却不足以说明当时社会上无岳飞真迹存在。
再其次,清欧阳辅有关岳飞手书二表系“白麟伪托”说如果单纯理解为白麟造假的话,从逻辑上看是不能成立的。这是因为白麟的字真的写得如此之好,何以不自创书法传世,而是靠伪托他人的书法传世?这正如上举明学士王英的感慨语:“艺至此,自出其名可矣,何必假(借)人哉!”强调这一点,是因为现今传世的岳飞手书二表在书法艺术上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如清人袁保恒评价为:“英风浩气,轶群绝伦,非忠武天人不能为”,“其挥洒纵横,又如快马入阵,后人岂能伪造。”[47]当代书家对其的评价则是:“所书二表,鲁公(颜真卿)有其刚劲,而无其超妙;元章(米芾,字元章)有其豪宕,而无其神骏,此亦笔阵中岳家军也。”[48]由此亦可想见白麟如真有能力伪造出岳飞手书二表,便不会无书法作品传世。此外,欧氏既疑岳飞手书二表为白麟所伪,就应该举出白麟的真迹为证,但是,欧阳辅却拿不出任何实据,又有何理由断言岳飞手书二表为伪书呢?
以上所述,为清欧阳辅有关岳飞手书二表系“白麟伪托”说不能成立的三条理由。时至当代,仍有学者沿袭欧氏陈说认定岳飞手书二表为伪作。其代者有张政烺、邓广铭、王曾瑜等人,代表论文有王曾瑜的《传世岳飞书〈出师表〉系伪托》。[49]其基本观点包括:(1)据《出师表》跋文,岳飞手书二表的时间应为“绍兴戊午年(1138年)八月望前过南阳谒武侯祠”时。但从时间上考证,岳飞当时不可能在南阳,理由是:岳珂收集的岳飞给宋廷的奏书中称:“臣已择今月十二日起发,于江、池州(赴)行在奏事。”即八月望前,岳飞已奉命离开鄂州前往临安途中,无分身术出现于南阳。(2)岳飞所书《出师表》中,“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句,不避宋钦宗赵桓的“桓”字御讳,这在宋朝臣子是绝不可能的。(3)据岳飞孙岳珂《宝真斋法书赞》记载,岳飞书法师承苏体,所谓:“先王夙景仰苏轼,笔法纵逸,大概祖其一也。”而世传岳飞手书二表的书体风格与苏体相去甚远。[50]但是这些质疑观点都是似是而非的,经受不住历史实践的检验。具体如下:
首先,讲岳飞手书的时间如为“绍兴戊午年(1138年)八月望前”,而岳飞致皇帝奏书由鄂州赴临安的时间为“择今月十二日起发”,因此岳飞无分身术赴南阳。此说显然是以今人8小时工作日的习惯,来猜度古人的行程按排,忽视宋人的遨游习惯,难以成立。仅细说如下:
绍兴戊午年也即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望”,按中国农历(夏历)指的是当月15日,凡是该月1号之后15号之前的日子都可以称作是“望前”。根据《宋史·岳飞传》的记载,岳飞在这一年的全部活动是:
“八年,还军鄂州。王庶视师江、淮,飞与庶书:‘今岁若不举兵,当纳节请闲。’庶甚壮之。秋,召赴行在,命诣资善堂见皇太子。飞退而喜曰:‘社稷得人矣,中兴基业,其在是乎?’会金遣使将归河南地,飞言:“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桧衔之。”
据《宋史》所记,岳飞这一年秋天确实由鄂州赴临安晋见皇太子,但并未点明具体日期。既便是以王氏所举岳飞奏书“臣已择今月十二日起发,于江、池州(赴)行在奏事”句为岳飞动身进京的准确时间,但岳飞先赴南阳谒武侯祠,然后取道江州、池州赴临安的可能性并非不存在。强调这一点是基于两条理由:
一是鄂州(今湖北武昌)距南阳(今河南南阳市)路途非远,不超过300公里(约500—600华里之间),人步行的行程为6日,而快马的行程不过一日或当日往返。而史截岳飞善饲马,乘骑必属千里马无疑。此见于《宋史》所记绍兴七年岳飞与宋高宗的一段对话:
“七年,入见,帝从容问曰:‘卿得良马否?’飞曰:‘臣有二马,日啖刍豆数斗,饮泉一斛,然非精洁则不受。介而驰,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奋迅,自午至酉,犹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无事然。此其受大而不苟取,力裕而不求逞,致远之材也。不幸相继以死。今所乘者,日不过数升,而秣不择粟,饮不择泉,揽辔未安,踊踊疾驱,甫百里,力竭汗喘,殆欲毙然。此其寡取易盈,好逞易穷,驽钝之材也。’帝称善,曰:‘卿今议论极进。’拜太尉,继除宣抚使兼营田大使。”[51]
如果岳飞当时到南阳乘的是一匹千里马,抵达南阳的时间不过半日,假设这一天为11日,如其所云:“绍兴戊午年八月望前过南阳,谒武侯祠。遇雨,遂宿于祠内”,于次日晨应道士邀请书写《前后出师表》至中午后,当日仍可乘骑返鄂州军营,再取道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池州(今安徽省贵池)赴临安(今杭州),完全无须分身之术。
二是以宋人的遨游习惯论,淳熙二年(1175年),朱熹论学于信州(今江西上饶)鹅湖寺,受吕祖谦之邀,陆九渊不辞路遥,由崇安县(今福建省境)前往与会。此事有史可证。同样,作为宋代士大夫之一员,岳飞于公务之暇,抽出一、二天的时间赴南阳祭拜自己景仪的先贤诸葛亮之庙,并应邀题字作念并无不可。
其次,怀疑派学者以岳飞手书二表中“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句,不避宋钦宗赵桓的“桓”字御讳,便断定书迹为假的论据同样不能成立。原因是:岳飞手书二表属草书,有以意驭笔,发不容间、书写内容全凭记忆的特点。因此,其草书的长文不可能丝毫无误,其性质如同今人撰文错别字难免一样。以岳飞之天才,细检手书二表,尚有三处漏字,即:前表中,“论其刑赏”句漏书“刑”字,“躯耕于南阳”句漏书“于”字,后表中“曹操五攻昌霸不下”句漏书“五”字。[52]至于“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句,按南宋人书写规则,应当避讳“桓”字而未避,可以作两种理解,一是可理解为岳书写时失误,因为草书系匆匆行文,岳飞全凭记忆行书,诸葛亮原文为“桓”字,此字无可替代。另一种理解则是南宋人书写避讳仅限于政府公文与公开刊印的书籍,至于私下书写的信函、文字,避讳之制未必严格执行。而岳飞手书二表仅是受道士之邀,抄写的又属先贤文字,因此,先帝的名讳可避可不避。至于这两种理解不论是何者正确,怀疑派学者所提出的不避宋钦宗赵桓“桓”字讳的论据,作为岳飞手书二表中的疑点则可,而以此否定其非真迹则不可。
再其次,怀疑派学者据岳珂有关岳飞书法师承苏体说,指二表字体风格与苏体相去甚远、非岳飞真迹的论据更不能成立。理由是:岳珂说法既便如实,也只能说明岳飞学习书法是从苏体入的手,而并非是仅会写苏体一种字体。草书是最能体现人个性的字体,如果岳飞所写出的草书真与苏东坡一模一样,他就成了和苏东坡一样的文人,而非是名贯古今的武将了。最起码有三条理由可以证明这一论点。
一是清彭玉麟在评价岳飞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书法时曾说:“忆曩者曾见宋四四家法帖中有王(武穆王岳飞)所书《灵飞经》,娟娟秀逸,迥与此殊,乃叹王(武穆王岳飞)于文事翰墨之间亦有静如处女,动如脱兔者,王之书法,其即王之兵法乎!”[53]彭玉麟的这一评价起码说明以岳飞的书法造诣论,精通的决非一种字体。我这里再补充一条材料,即:江苏省大茅峰顶万福宫“文革”前曾保存有岳飞手书的卷轴和一部道教经文,“文革”中(1968年)我过万福宫,向道士索看,老道回答:观内保存的岳飞手迹在解放初期已作为国家文物上交给北京故宫博物院。此话不知真假?此外,茅山所藏岳飞手书的经卷不知是否即彭玉麟所目睹的《灵飞经》?如老道骗人,则岳飞手迹仍存茅山未毁。如老道讲得是实话,则岳飞的手迹当存北京故宫博物院仍可供查。
二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评议白麟伪托苏轼书法说时指出:“轼一书每为一体,忽作颠张(唐张旭)醉素(唐怀素),何可谓其必无?殆以乡曲之私,回护其词耶。”[54]这一段话是在质疑《醉翁亭记》墨迹未必为白麟伪托,指出苏东坡的字体有“每书一变”的特点。苏东坡书法之所以能“每书一变”,是因为他有高超的书法修养,能够熟练地书写多种字体。同样,作为史学工作者来说,也不可以仅凭岳珂所说岳飞书法学苏体一句话,便认定岳飞手书二表非真迹。
三是讲岳飞只能写出类似苏体书法的观点,与史书所记载的岳飞性格不合。从军事学的角度来看,岳飞无疑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伟大军事家。而成其为伟大的重要因素,在于岳飞用兵不蹈常规,刻意求新。此见于《宋史》所记:
“战开德、曹州皆有功,泽大奇之,曰:‘尔勇智才艺,古良将不能过,然好野战,非万全计。’因授以阵图。飞曰:‘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泽是其言。”[55]
“诣河北招讨使张所,所待以国士,借补修武郎,充中军统领。所问曰:‘汝能敌几何?’飞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栾枝曳柴以败荆,莫敖采樵以致绞,皆谋定也。’所矍然曰:‘君殆非行伍中人。’”[56]
“飞所部皆西北人,不习水战,飞曰:‘兵何常,顾用之何如耳。’……‘以王师攻水寇则难,飞以水寇攻水寇则易。水战我短彼长,以所短攻所长,所以难。若因敌将用敌兵,夺其手足之助,离其腹心之托,使孤立,而后以王师乘之,八日之内,当俘诸酋’。”[57]
“善以少击众。欲有所举,尽召诸统制与谋,谋定而后战,故有胜无败。猝遇敌不动,故敌为之语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张俊尝问用兵之术,曰:‘仁、智、信、勇、严,阙一不可。’”[58]
从上引《宋史·岳飞传》中几段与岳飞军事思想相关的话来看,岳飞之所以能够成为天才统帅,与他的用兵不蹈常规、刻意求新的军事思想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很难想象作为书法家的岳飞会在草书中无自己的的独立风格与创树,而是处处循规导距,模仿苏体。此恰如文天祥在评价岳飞书法成就时所说:“岳先生,我宋之吕尚也。建功树绩,载在史册,千百世后,如见其生。至于笔法,若云鹤游天,群鸿戏海,尤足见干城之选,而兼文学之长,当吾世谁能及之?即后世,亦谁能及之!”[59]清雍正时重臣、大学士蒋廷锡在评价岳飞书法成就时亦指出:“岳忠武书,如天马行空不著羁勒,为南渡诸君子之冠,世少传本,据闻宋鼎革后,元相府购公书者不惜重金搜括无遗,此卷墨迹为分宜家所藏,后归吴中汪氏,近为阁相某公家所得,后嗣凌夷,欲效鹔鹴,求事传观数过,不禁叹为神品。”[60]
最后,还有一条更为有力的证据能证明岳飞手书二表为真迹的是:岳飞手书二表字迹与其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字迹极为相似,区别仅是前者字迹棱角分明,锋芒毕露,更见个性特点,似为岳飞晚期作品;而后者字迹稍显圆润,似为岳飞早期的书作。二者风格的一致性则是:运笔均大开大合,极象一位天才武将在排阵用兵。此恰如晚清重臣彭玉麟在评价岳飞的书法特点时所说:“笔势纵横,飞若惊鸿,矫荐游龙”,“王于文事翰当之间亦有静如处女,动如脱兔者,王之书法,其即王之兵法乎!”[61]晚清文臣白德馨亦指出:“双钩本见示忠毅之气,流露行间想见提笔四顾誓扫风尘之概。”[62]这些评价,大致反映出前人对岳飞人格与岳飞书法成就关系的认识。鉴于岳飞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其为真迹,因此,岳飞手书二表亦当为真迹无疑。
以上所述,为岳飞手书二表非伪迹的四点理由。以下再补入近年发现的两条实证材料。
2009年春节前,江都收藏家杭从明经半年谈判,以120万元巨款由贵州黔南地区贵定县73岁的张姓老教师手中购得岳飞的“真迹”《前出师表》四条屏,内容为岳飞手书诸葛亮《前出师表》的片段:“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藏品首屏“臣本布衣”草书右侧,两枚方印依稀可见,一枚“明昌御览”,一枚“内府之宝”,均为篆体。由此可猜想此四条屏曾被金章宗收藏过,因为公元1190年金章宗登基后,改金年号为明昌元年,金章宗肯收藏岳飞手书条屏,无疑是出自对这一位敌国将领的尊崇,因此特加盖了“内府之宝”的印章。在四屏文尾,留有“岳飞”署名及“绍兴戊午秋月望前”等字样,并盖“岳飞”印章。从条屏字体特点来看,基本上与目前传世的岳飞手书二表碑拓字迹相同,但也有不少地方存在差别,这说明了墨迹的早出与真实性,而非仿自目前传世的岳飞手书二表碑拓本。该四条屏的发现经过为:2006年年底张先生打扫祖屋时,在房梁上发现一个落满灰尘的皮囊,取下来观看,发现内藏一套四屏岳飞手书《前出师表》的片段,条屏纸张为棉麻纸质地,很是斑驳,显暗灰色,每屏规格为135×37厘米。江都收藏家杭从明闻讯后, 2008年5月二赴贵州与张协商购买,6月份二人带上字迹同赴北京故宫博物院和中国历史博物馆请专家鉴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书字棉麻纸张经中国历史博物馆专家碳化测定后认定属宋代,字迹是否为岳飞真迹则无法确定,因为故宫博物院迄今无岳飞真迹可供对比。而江都市博物馆夏根林馆长则认为:通常情况下,只要纸张确认为宋代,那么是岳飞真迹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现在鉴定界有从纸张的风化程度确认是否真迹的先例。[63]贵州岳飞手书四条屏的发现,为岳飞手书二表的真实性,提供了新的实证材料。
2011年2月间,在扬州字画市场发现了另一幅岳飞书法条屏,内容为岳飞以东汉耿弇将军的事迹自勉,写道:“尤相类也。将军前在南阳,建此大策,常以为落落难合,有志者事竟成也!”话语出自于《后汉书•耿弇列传》,系东汉光武帝在表彰建功立业的大将耿弇时说的话。题款旁有一枚“鹏举士”的方印,当为岳飞的字。此外,条屏上另收曾为收藏者的明代谏臣杨继盛的题款、明代名将史可法和清代大学士蒋廷锡的题跋。杨氏书款见于字幅左下角,内容为:“武穆真迹嘉靖二十年椒山杨继盛书”,并留有印章。杨继盛,河北容城人,以直谏知名,曾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弹劾奸臣严嵩“五奸十大罪”,被奉为北京城城隍。史可法的题跋是:“武穆王,英气冠世,精忠贯日,得其手泽,双字何异,太庙郜鼎,今年曹子丰自礼泉来,携此索跋,闭门静观,不禁神往,况其卷首,椒山先生题字,考椒山生平事迹,忠勇之处不让武穆,此卷可称双忠合璧矣,道隣后学史可法熏沐敬跋(意沐浴敬香题跋)。”蒋廷锡(清大学士、乾隆皇帝老师)的题跋是:“岳忠武书,如天马行空不著羁勒,为南渡诸君子之冠,世少传本,据闻宋鼎革后,元相府购公书者不惜重金搜括无遗,此卷墨迹为分宜家所藏,后归吴中汪氏,近为阁相某公家所得,后嗣凌夷,欲效鹔鹴,求事传观数过,不禁叹为神品”。蒋氏题跋介绍了岳飞此条屏的传承经过。此外,系屏上尚有清代著名收藏家、画家何兆祥“何兆祥印”、“簑翁”两枚印章。此条屏为两年前山东某收藏家拿到扬州字画拍卖的,经香港和大陆多名书画家从纸张碳化程度、多枚印章沉垢程度以及书写时的流利程度方面签定,认定属岳飞真迹无疑。香港一著名国际拍卖公司负责人林先生曾准备预付定金50万元买下,扬州字画市场为防止国宝外流,婉言谢绝。[64]这幅岳飞真迹的发现对于岳飞手书二表的意义在于:字写得龙飞凤舞,气势磅礴,极象传世的岳飞手书二表字迹,这再一次为岳飞手书二表的真实性提供了佐证材料。
以上所述为,中国自抗战以来环绕着岳飞评价所产生的争端。概而言之,这些争论不仅涉及到岳飞事迹的政治定位,同时也涉及到岳飞词作《满江红》与岳飞手书《前后出师表》的真伪之争。鉴于岳飞殉国后900余年来,其词作《满江红》与手书二表在中国社会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它们不仅构成了岳飞道德形象的一部分,同时也成中华民族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些试图否定岳飞民族精神的人,也试图通过否定岳飞文学、艺术成就的手段,来贬损岳飞的道德形象。因此,对于岳飞词作《满江红》与手书二表真伪的分辩,实亦涉及到对中华民族精神的捍卫。
注释:
[36]彭玉麟:《岳飞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后拜跋》,《岳飞书吊古战场文》,岳飞墓庙文物保管所2001年4月印本,第35页。
[37]张政烺:《岳飞“还我河山”拓本辨伪》,载《余嘉锡先生纪念文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收《张政烺文史论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另参《文史知识》2007年第1期载王曾瑜文。
[38]见朱瑞熙:《岳飞研究一百年(1901—2000)》,《岳飞研究》(第五辑《纪念岳飞诞辰900周年暨宋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载岳飞研究会编,龚延明、祖慧主编,中华书局2004年8月第1版,第58页。
[39]清欧阳辅:《集古求真》集,民国十三年(1923年)江西开智书局石印本,卷十。
[40]《岳飞书前后出师表》,岳飞墓庙1982年拓印本,第57—59页。
[41]《袁保恒题跋拓片》,转引阎正:《阵中的“岳家军”——<岳飞书法拓片展>溯源与赏析》,载《深圳特区报》2002年6月25 日。
[42]清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二十三,子部三十三。
[43]浙江巡抚采进本。
[44]清周亮工:《书影》卷二,康熙六年赖古堂刻本,雍正三年(1725)怀德堂重刊本。———周亮工,字元亮,号栎园先生,明末清初人。该书又名《因树屋书影》。
[45]明戴冠:《濯缨亭笔记》卷三。
[46]清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二十三,子部三十三。
[47]《袁保恒题跋拓片》,转引阎正:《阵中的“岳家军”——<岳飞书法拓片展>溯源与赏析》,载《深圳特区报》2002年6月25 日。
[48]阎正:《阵中的“岳家军”——<岳飞书法拓片展>溯源与赏析》,载《深圳特区报》2002年6月25 日。
[49]王曾瑜:《传世岳飞书出师表系伪托》,载《岳飞研究》第2辑,《中原文物》1989年特刊。
[51]《宋史•岳飞传》。
[52]分见《岳飞书前后出师表》,岳飞墓庙1982年拓印本,第6页、第17页、第45页。
[53]彭玉麟:《岳飞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后拜跋》,《岳飞书吊古战场文》,岳飞墓庙文物保管所2001年4月印本,第34—35页。
[54]清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二十三,子部三十三。
[55]《宋史•岳飞传》。
[56]《宋史•岳飞传》。
[57]《宋史•岳飞传》。
[58]《宋史•岳飞传》。
[59]文天祥:《岳飞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后拜跋》,《岳飞书吊古战场文》,岳飞墓庙文物保管所2001年4月印本,第31—32页。
[60]蒋氏这一评价,见2011年3月间在扬州新发现的岳飞手迹题跋。——《扬州发现疑似岳飞真迹,故宫博物院专家将鉴定》,载新华网2011年3月2日。蒋廷锡(1669—1732),康熙四十二年进士,雍正时官至大学士、太子太傅。
[61]彭玉麟:《岳飞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后拜跋》,《岳飞书吊古战场文》,岳飞墓庙文物保管所2001年4月印本,第34—35页。
[62]白德馨:《岳飞手书唐李华<吊古战场>文后拜跋》,《岳飞书吊古战场文》,岳飞墓庙文物保管所2001年4月印本,第38页。
[63]见《120万买下疑似岳飞手迹,经权威鉴定纸张确产自宋代》,中新浙江网2009年2月17日电(记者张建伟、陈咏报道)。另见凤凰网2009年5月6 日报道。
[64]材料出处见《喜闻扬州惊现岳飞疑似书法真迹》(实习生乔云、记者姜涛报道),载《扬州晚报》2011年3月1日。另见人民网2011年3月3日。